//移走大學校園內一件垃圾而已,竟嚴重到要美國出手干預?香港人原來已沒自由意志到這地步//
如果不是那條柱,我們都不知道,香港已被外國勢力干預到什麼地步?
話說24年前(即1997年),有個丹麥藝術家製作了一條柱,命名為「國殤之柱」,送到七一回歸前的一次六四維園燭光集會中展出,擺明給香港回歸「贈慶」。
集會用完的東西,原本就該丟棄,或者放在主辦單位支聯會的辦公室儲存。然而,兩層樓高的柱不是說安置就安置,於是,當時一班參與集會的港大學生及幾百名支持者就用野蠻招,以吊臂車把那條柱運到香港大學,強行安放在港大校園。
沒經任何人批准、更無任何投票,他們說要擺舊垃圾在你家,你就要乖乖就範,原來,這就是民主。
請注意,這不是一件普通垃圾,而是兩層高、恐怖核突的巨型垃圾,更不是擺一日、兩日,而是擺一世,你不得異議,原來,這就是民主。
1998年9月,港大學生會以1629票贊成,通過將「柱」永久豎立在校園黃克競大樓頂樓平台展示,千幾人就決定了所有人的命運,原來,這就是民主。
瘟神從來都是,易請難送,況且這「柱」,連請也沒請過,是「夾硬」搬進來的,一擺就24年,沒付租金,還要清潔照料。
終於,香港等到國安法,牛鬼蛇神盡現形,「柱」的物主支聯會解散,港大校委亦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的校內角色。那麼,沒有物主的垃圾,更該被處置。
上星期,港大透過香港著名的孖士打律師行給支聯會清盤人發信,要他們在限期前移走那「柱」,此時,消失了24年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忽然現身,他以「柱」的創作人身份,透過律師向港大發信,要求就事件召開聆訊,聲稱若雕塑受到任何破壞,港大將負上全責。
原來,民主可以惡到咁,用強把垃圾放在你家24年,不付一毛錢租金都算,今天你丟垃圾,他還跳出來說要告到你甩褲。
好戲還在後頭,孖士打律師行忽然宣布不再代表港大處理此「柱」事宜,並把事件上升至國際層次,一切查詢由孖士打美國辦公室直接處理。
認真奇怪,移走大學校園內一件垃圾而已,竟嚴重到要美國出手干預?香港人原來已沒自由意志到這地步?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批評孖士打放棄代表港大,將政治凌駕法律專業,是「在美國人的政治壓力下跪低」,呼籲香港的中資機構、受資助的大學和中國客戶馬上和孖士打割席。
香港最大銀行之一匯豐的老闆,在英國;現在連香港的大律師行,也聽命於美國。中國管治的土地上,金融與法律原來仍受西方勢力掌控?
商業社會最好的反擊方法,就是不光顧。既然孖士打要把自己的專業連上政治,那麼,我們就要他們嚐嚐當政治律師行的後果。或者,就先把那「柱」送到孖士打律師行門口擺24年,以作政治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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