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例禁止煽動仇恨十分必要,否則當違法的戾氣湧向社會,香港剩下的就是沉淪。//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上周追截走私「大飛」期間墮海不幸殉職,本應是令社會惋惜和悲傷的事件,竟惹來冷血的嘲諷言論,部分更來自前區議員、現職紀律部隊人士,實在令人不齒。不得不說,反修例風波以來,香港社會以「政見」和「立場」為先,已到是非不分、毫無人性的地步。各方面一定要及早糾正錯誤思想,相關機構應嚴格執行約束標準、並盡快立法,用道德和法律「雙刀」,將仇恨毒瘤盡早割除。
林婉儀殉職後,網上冷血嘲諷言論持續不斷,除了早前發表侮辱逝者言論而被全城譴責的前區議員李文浩外,還爆出兩名消防員在網絡發布疑似嘲諷侮辱言論被停職調查;亦有一名現職懲教署助理人員因疑在社交媒體侮辱殉職警員而被勒令停職候查,懲教署轉交警方調查是否涉刑事成分。另外一名警員亦因發表不當言論被停職調查。
網上的嘲諷言論,對殉職警員及其家屬、對其他警務人員都毫不尊重,作為一般網友發表冷血言論已經不可接受,同為紀律部隊、工作目標服務市民的消防員、職懲教署人員竟也如此泯滅人性,實在令人震驚。
消除反修例暴動的負面影響後遺症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但社會風氣必須盡快糾正。除要盡力改善警民關係外,民眾也應分清是非黑白,對無人性的冷血思維及言論不能再忍氣吞聲,應該旗幟鮮明堅決譴責、反擊。
政府機構固然要注重屬員的行為及紀律,公職人員必須要為自己在社交平台的言論負責,避免不當言論給社會帶來負面傷害。例如消防處已備有「使用社交媒體網絡的指引」供屬員遵守,若發現涉及違規或違法行為,必須嚴格根據既定機制跟進,規範員工行為。
另一方面,對於一些死不悔改的死硬派,道德譴責已無意義,只能用法律讓肇事者承擔後果。只有依法追究責任、要其付出代價,才能對後來者起到震懾作用。社會必須運用現有條例嚴懲相關人士,且須立即研究訂立辱警罪或仇警罪,以打擊有關情況,以儆效尤。否則行為沒有代價,無良人士膽子只會愈來愈大。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已提出,在23條立法時會考慮加入煽動仇恨的元素,希望在下屆立法會完成立法。用法例形式禁止煽動對警察及政府的仇恨十分必要、為公職人員設立保護甚為關鍵,否則,沒有公職人員為民眾服務,當違法、仇恨的戾氣湧向社會,城市體系崩潰,道德底線敗壞,香港剩下的就是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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