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之後再教育,希望年輕人可以迷途知返,重新來過!//
兩年前一場反修例風波,暴力示威浪潮席捲全城,對香港社會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壞。被毀掉的不止是社會治安、秩序,還有數以千計參與暴亂的年輕人,他們的前途、學業及未來。整場暴亂之中,警方拘捕逾萬人,當中竟然有約四成是學生,教育界固然是難辭其咎,但在檢討過失的同時,社會亦應向前看,思考如何教導和協助這些迷途的學生重回人生正軌。領導教育局的主要官員,近日就給予一個值得支持的答案。
教育局官員近日接受傳媒專訪,提到在反修例事件被判入監的學生,只要他們願意,出獄後「原則上」可重返校園。筆者認為,這看似簡單的說話,背後所反映、體現的,正是一眾真正愛護香港社會和年輕人者所一直堅持的理念。
事實上,社會絕非要犯過法的學生、年輕人,從此永不翻身;「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即使是犯法的年輕人,只要肯改過自身、重投社會,大家一定會盡力協助。但這種支援當然並非全無前設,底線是他們必須要先承擔法律責任,先為過去的行為「找數」。
年輕絕非犯法的「擋箭牌」
近年社會有一個奇怪現象,每當有年輕人被捕和起訴,不論是在反修例風波期間的暴徒,還是涉嫌宣揚恐怖主義的四名港大學生會及評議會前成員,均會有人開腔為他們護航,說年紀輕不懂事,政權不應追究及檢控等等。不管這些人的出發點是甚麼,盲目的包庇、袒護、縱容,結果只是令違法的年輕人愈陷愈深;香港法院已經多次宣告,年輕並非犯法的「免責牌」,每當犯下彌天大錯,都有人支援聲援,試問年輕人又怎會知錯?如何避免日再重蹈覆轍?
懲罰乃教育的重要部分
姑息只會養奸,違法的年輕人必須予以嚴懲,這也是教育的一部分。過去有不少教育學者,都不約而同地指出,懲罰是教育的重要元素,其中從事少年研究工作30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專家孫雲曉都說過,「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不負責任的教育」。大家要明白,懲罰只是過程,育人才是目的;例如部分罪成的年輕人,被判處監禁式的刑罰,被囚獄中失去自由,固然不會好受,但這就是懲罰的體現;其真正的目的,在於是要他們在規律、艱苦的經歷中,反省自己的過錯並引以為戒,出獄後重新做人,這也就是「懲教」的本意。
懲罰過後,接下來就是再教育的工作。然而,除了讓出獄的年輕人重返校園外,當局也應該考慮,加強在心理輔導服務等的配套及支援工作,照顧他們不同的需要,讓他們重返社會及恢復正常生活。機會擺在眼前,希望他們能夠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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