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屬非法社團,自稱黑社會就要拉,但自稱民陣卻可以上電視做英雄,滔滔發言。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嗎? //
反政府反了19年的「民間人權陣線」解散了,撐黑暴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停止運作了,看到這些新聞,大家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樹倒猢猻散?夾帶私逃?叫人衝、自己鬆?……這些感覺都有,不過,大家肯定還有另一個共同反應:有冇搞錯!
這句「有冇搞錯」,不是給反對派,而是給政府的。
不解散不知道,在香港打正旗號玩了19年的「民陣」,一年幾次召眾晒馬、籌款吸金,至少搞過64場遊行集會,每次有媒體頭版宣傳、有警方開路維持秩序,政府高官個個買他們怕。卻原來,它跟黑社會一樣,是個沒註冊的非法社團。
同樣,不停運不知道,公開眾籌的「612基金」,原來也沒註冊、沒銀行戶口、不是法人、沒理事、沒地址、不必報稅、不用交年報。他們聘了二十多個員工,借人家的戶口,收了2.36億港元捐款,大鑼大鼓搞了兩年,卻從沒有一個官員、一個政府部門,質疑過他們的合法性。
所以,看到這兩則新聞,大家不禁搖頭嘆息:有冇搞錯?
非法組織「民陣」叫囂了不是一個月、不是一年,而是19年;「612基金」非法眾籌的不是兩百、不是兩萬,而是兩億。政府這麼多部門、香港這麼多法例、18萬公務員,全是吃素的?
同人唔同命,同屬非法社團,自稱黑社會說句「我係和XX」就要拉,但自稱民陣卻可以上電視做英雄,滔滔發言。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嗎?
民陣2002年成立,原來沒向公司註冊處或警察牌照課註冊,簡言之,地位跟黑社會一樣,屬非法社團。奇就奇在,這個非法社團年年高調搞七一遊行、元旦遊行,警方次次派出警民關係組與他們開會,19年了,是有人做漏查冊工作?還是大家一見惡人就被嚇窒?難道舉一塊「民主」招牌,大家就要對非法行為視而不見?
視而不見的,還有食環署。19年來,「民陣」竟獲食環署簽發27個臨時小販牌照,讓他們可以攞正牌擺街站眾籌吸金,屈指算算,多少不明來歷的黑金就是這樣在合法牌照的掩護下,堂而皇之流進反對派口袋。
食髓知味,犯法19年壯大了反對派的膽,於是兩年前再由天主教前主教陳日君及大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牽頭,搞了個非法眾籌「612基金」,作終極大吸金,這邊廂無法無天,那邊廂有法不依,為社會完美示範「誰大誰惡誰正確」。
不要怨敵人太強大,愈來愈多事例證明,不是反對派厲害,而是政府內太多人太多部門太長期不作為。指罵敵人的同時,有沒有問過自己,搞出今日大頭佛,誰要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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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龙一吟
3年前+85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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