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稱過期食品未必變壞 過期7年小紅莓醬仍食得
環團稱過期食品未必變壞  過期7年小紅莓醬仍食得

有調查發現,港人平均每人每月棄1.8件過期食品,全港每年約棄1.56億件過期食品。但負責調查的團體透過檢驗81款罐頭和預先包裝餅乾,發現雖有「最佳食用日期」已過3個月至7年,但仍可食用,呼籲市民勿過期便丟棄食品。但食用前要留意包裝是否完整,罐頭類無任何凹陷及生鏽的情況。 

地球之友調查發現,近60%受訪者過去一個月曾丟棄1至10件食物;談及原因,54.7%受訪者指,由於長期把食物放在雪櫃忘記食用,其他包括大減價吸引,食物買多了但未及時進食等。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馮詩麗表示,食物雖超過「最佳食用日期」,但只要外表完整,沒有異味和「發霉」,基本上可食用。

地球之友表示,食品日期標籤主要分「最佳食用日期」和「此日期前最佳」,前者表示食物在該日期前品質最佳,但過期後不一定不能食;後者則表示食用過了該日期食用可能危害健康。該會去年委託浸會大學測試81款過「最佳食用日期」3個月至7年的食物,檢測食物的總含菌量,及有否含可導致食物中毒的「產氣莢膜梭菌」。結果全部樣本均合乎食安中心標準,當中79款達滿意級別,包括過期7年的小紅莓醬。

負責測試的浸會大學化學系一級講師麥嘉慧表示,現時的密封技術可有效防止細菌生長和長時保質,但她強調,由於細菌種類太多,無論高溫環境,或冷藏的環境都可能滋長細菌,「唔好以為擺落雪櫃,或翻熱就安全」,建議市民盡量在食物過期前食用,免造成浪費。

馮詩麗就建議政府制定相關法例,讓食品商可捐贈過了「最佳食用日期」,但仍食用安全的食物予非牟利機構。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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