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眼】高等法院駁回黃之鋒司法覆核申請 年滿21歲才可參選立法會
「香港眾志」秘書長,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就立法會參選年齡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遭高等法院駁回。 黃之鋒是以個人名義挑戰《立法會條例》規定,年滿21歲才可參選立會,認為有違《基本法》和《人權法》,案件早前進...
2016-06-22 09:09:53
何不多等三年才參選?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將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參選年齡限制,由21歲下調至18歲。 他聲稱現時的選舉條例阻礙18歲至20歲的年輕人擁有平等的參選權,阻礙他們取得《人權法》和《基本法...
2015-10-18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