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今早通過將中環海濱部份地段改劃為軍事用地,供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用碼頭使用。城規會主席周達明表示,考慮過市民申述後,決定不會修訂中環海濱計劃分區大綱圖,維持將部分用地改劃軍事用地。而解放軍同意軍用碼頭不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一部分給公眾使用。
周達明表示,委員意見一致,在毋須投票下通過決定,而城規會成員來自社會各階層和專業範疇,官方委員連他在內只有七位,在三十多位城規會成員中只是少數,若說城規會是「橡皮圖章」,是對委員們不公平。他指出,城規會跟足程序,不擔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
至於反對興建軍事碼頭的公民黨則繼續指稱城規會做法違反民意,又質疑根據《駐軍法》,解放軍沒權管理香港的公共空間。
事實上,駐軍的軍事用地在回歸前已確立。1994年11月,中英簽署了《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香港軍事用地的未來使用安排訂立的互換照會》,當中載有於1997年後供香港駐軍使用土地的安排:1.英國政府把14幅面積合共2751公頃的軍事用地,無償移交中央政府,以供駐軍部隊自1997年7月1日起將有關用地完全用於防務目的;2.為照顧香港社會及經濟發展的需要,英國政府把25幅面積合共139公頃、無須再用於防務目的的軍事用地,無償移交香港政府處理;及3.因交還25幅軍事用地給香港政府處理而須重建5幢軍用建築物及固定設施。
原圖: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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