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台視早前揭發東莞市娛樂場所的賣淫嫖娼違法行為,廣東警方日前展開大規模查處行動。《蘋果日報》日前以《東莞淫業大清洗 成班差人尋歡撞正掃黃 公安拘港警》為題,在頭版稱「消息」指,162名涉嫌嫖妓被拘捕人士中,有10多名港人被行政拘留,其中至少一人是現役香港警察。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日嚴詞否認有關報道,澄清警方已向東莞當局查證,證實在掃黃行動中,被捕的人士並沒有香港警務人員,重申警方十分重視轄下人員的行為操守。本港不少報章都先後向龍崗派出所查詢,證實《蘋果日報》說法不符事實。
有報道稱,《蘋果日報》引述的所謂「消息」,最早流傳於網上幾個專門抹黑警隊的群組,全屬片面之詞,並無任何實質證據。
事實上,《蘋果日報》沒有核實傳聞,只求抹黑,不講事實的報道手法,已非首次,行為絕對有違傳媒機構應有的專業操守和求證求真的精神。稍為受過專業新聞訓練的新聞從業員,都不會、亦不會應採用這些未經證實的消息。但《蘋果日報》的報道卻仿如親歷其境,在沒有查證下,以無從追溯的所謂「消息人士」身份,將一條道聽塗說的傳言包裝成頭版「新聞」,抹黑警隊、誤導公眾,背報目的昭然若揭、不辯自明。
《蘋果日報》過去亦曾出現多次失實、「老屈」的報道。去年1月,《蘋果日報》頭版刊登「林奮強歧視新移民」報道,指時任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講座活動,發表歧視新移民言論。事後林奮強出示錄音帶,力證並無發表有關言論,但《蘋果日報》高層失職,刊登全版道歉聲明的同時,竟編造謊言指前線記者「聽錯」導致報道失實,將責任推卸給前線記者「玩卸膊」。
同年3月,元朗八鄉橫台山發生弒父斬母慘案,警方拘捕嫌疑人,將大批證物帶返警署,並將案發單位交還業主,清潔工人事後丟掉大批染血物品。但《蘋果日報》強指「垃圾」為「證物」,誣告警方失職將「證物」當「垃圾」。
原圖來源: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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