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少女藏雷射筆判入更生中心 官:無人受傷屬僥倖、不減案件嚴重性
【反修例風波】少女藏雷射筆判入更生中心 官:無人受傷屬僥倖、不減案件嚴重性

前年3月21日,有網民在多個港鐵站發起「毋忘721」示威活動,當日一名女生在銅鑼灣被搜出一支雷射筆,早前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裁判官劉綺雲今日(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雷射筆能夠傷人,又易於收藏;本案沒有人受傷純屬僥倖,不能減輕案件嚴重性,故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被告趙懿莊(18歲,學生),控罪指她於2020年3月2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附近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要攜有有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劉官指,被告是因為及時被警員截查才不在前線,而且雷射筆易於收藏以傷人;考慮被告的年紀、案情及被告已有悔意,認為適宜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使她改過自新。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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