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公德】前《蘋果》記者認偷拍2女裙底 官判12個月感化令
【有違公德】前《蘋果》記者認偷拍2女裙底 官判12個月感化令

一名曾任職有線新聞《新聞刺針》及前《蘋果日報》調查組記者的22歲男子,涉嫌於去年9月在尖沙咀港鐵站一條扶手電梯,用手機偷拍兩名女子裙底時斷正,被現場便衣警員拘捕,他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被告今日(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處12個月感化令。


22歲被告丘庭亮,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B2出口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以一部手機電話的攝像鏡頭拍攝女子X及Y裙底。


黃官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事後認罪、主動尋找專業人士幫助、感化報告內容正面,遂判12個月感化令,又特別提到許多獲判感化令的被告在看見自身問題改善後就停止接受治療,短時間內便再干犯同類型案件,故提醒被告一定要完成相關治療,以及正面面對問題。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其他焦點新聞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