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11男女被控尖沙咀暴動 2人開審前認罪、1人棄保潛逃
【反修例風波】11男女被控尖沙咀暴動 2人開審前認罪、1人棄保潛逃

2019年8月11日尖沙咀有示威者聚集,並演變成警民衝突,11名男女被捕,同被控暴動罪,其中一名被告早前棄保潛逃。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預計審期35日,其中兩名被告在開審前各承認一項暴動罪。


兩名認罪被告分別為28歲學生李穎淇,及25歲送貨工聶嘉寶,他們和早前棄保潛逃的22歲羅樂文,及一名15歲男學生、25歲學生莊嘉灝、22歲學生黃千溥、19歲羅後成、23歲蕭呈希、26歲潘冠雄與22歲羅漢銘,11人同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羅漢銘另被控於尖沙咀彌敦道132號外無牌管有9粒已使用過的催淚彈殼。


案情指,案發當日尖沙咀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之間的彌敦道發生暴動,示威者下午自深水埗步行至尖沙咀警署及港鐵站,堵塞行車線,警方於警署內多次展示旗幟警告發射催淚彈等,示威者以水馬堵塞警署正門,撬起行人路磚塊,並舉傘陣掩護,期間有人以鐳射筆照射警署警員。事件中有示威者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警署內一名男警被汽油彈擊中雙腿,造成二級燒傷。


認罪的李穎淇及聶嘉寶,案發當日先後被警方截停拘捕,片段拍攝到李曾於傘陣後掩護,走近催淚彈嘗試用水撲熄。聶則集結於示威者前方,架設路障等。


控方交代被告之一的羅樂文已出境離港,缺席聆訊,又指其餘8被告均身穿黑衣在暴動區域被捕,衝突期間15歲男學生站於示威者前線;廖偉明急步走,舉手示意撤離後被捕;莊嘉灝和蕭呈希曾與警方對峙;黃千溥曾手持疑似水瓶,和潘冠雄曾走向催淚彈嘗試用水淋熄;羅後成曾揮左手示意示威者走過來;羅漢銘則曾拾起催淚彈殼回擲警方防線。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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