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黎智英等7人被加控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 續還押至明年2月再訊
【港區國安法】黎智英等7人被加控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 續還押至明年2月再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等7人,以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分別涉3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各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今早(28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控方要求全部被告加控一項刊印煽動刊物罪,7人沒有保釋申請,案件還押至明年2月24日再訊,3間公司則押後至明年2月10日提堂,待安排公司清盤人出席。


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3歲,壹傳媒創辦人)、張劍虹(59歲,壹傳媒行政總裁),及5名《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羅偉光(47歲,前總編輯)、陳沛敏(51歲,前副社長)、林文宗(51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57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5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


控方要求7人全被加控一項罪名,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上述兩者離叛,及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及引發香港居民間的不滿及離叛,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中除了以上7名被告外,亦包括三間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但3公司今未有派律師或代表出庭。


黎智英在本案涉及3罪,他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1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其中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指黎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蘋果日報》於今年6月24日停刊,壹傳媒有限公司則於本月15日被法庭頒令清盤。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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