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學男生前年在深水埗參與非法堵路,期間曾干擾警方發射的催淚彈,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他原本不認罪,案件今早(15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惟被告於開審前選擇認罪,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雖然較年幼且初犯,但即時禁監仍是這類案件的一般刑罰,下令被告還押至明年1月3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等報告。
被告邱家樂現年17歲,正就讀中六,將於明年參加文憑試(DSE)。案情指,2019年8月11日下午,約300名示威者在西九龍中心對開聚集,警方築起防線,4度發出警告,但示威者沒有理會,有人更用雷射筆照射警員,有人拆欄杆堵路,用噴漆塗鴉。及至下午約5時許,警方發射催淚彈,示威者四散,警方追捕期間將逃走的被告制服。被告當時穿黑衫孭背囊,戴呼吸器及手套,警員從其背囊檢獲護目鏡、口罩、繃帶,及印有「唔好搞我後面」的鎖匙扣。另有片段拍攝到被告曾走近干擾催淚彈。
辯方求情稱,被告不想催淚彈影響他人,現在已感到後悔,形容當時行為愚蠢、幼稚。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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