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香港機場「和你飛」示威中,24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襲擊任職《環球時報》的內地男子付國豪,早前被裁定暴動、非法禁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等罪名成立,判囚4年3個月。她早前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遭法官潘敏琦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潘官昨(10日)頒下判詞指,上訴人警誡下明言「自己上前抽水兩下」,不難裁定她具參與暴動的意圖。就本案嚴重性而言,原審法官判刑已屬寬大處理。
判詞提到,付國豪當日被禁錮的時間長達50分鐘,期間被多人侮辱、謾罵和毆打,形容是名副其實的「以眾凌寡」,行為猖獗和極具挑撥性,對遊客和行人都產生了滋擾和害怕的感覺。上訴人從勸阻人士的保護範圍拉走付,令付被他人毆打,扮演了積極和主動的前線角色,行為鼓動在場示威者情緒,嚴重威脅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寧。
判詞續指,原審法官以判監5年3個月作量刑起點,並基於畢有暴動罪前科,調高量刑基準至5年9個月,但又有見其「相當歷史的精神問題」,就每項控罪扣減4分1刑期,原則上沒犯錯。潘官最終認為畢慧芬的定罪及判刑上訴並無合理成功機會,拒絕批出許可。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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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8****49
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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