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初,太古城中心外中年漢陳真突然拿刀襲擊多人,民主黨時任區議員趙家賢上前勸阻時遭咬甩左耳,被告早前否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普通襲擊罪,高等法院法官今早(8日)完成引導3男4女的陪審團,陪審團近10時開始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下午裁定被告4項罪名全部成立,被告聞判表現平靜。
51歲被告陳真,報稱無業,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倫、梁碧琪、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3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事主溫浩倫和梁碧琪為夫婦,梁瑩瑩則為梁碧琪的堂姐。
法官張慧玲引導陪審團時重申,須考慮被告是否有「特定意圖」。被告供稱案發時「腦海一片空白」,惟根據趙家賢的證供,趙稱被告曾向他說「我認得你,你係議員嘛」,片段亦顯示被告住宅大堂貼上了趙家賢海報,而被告則否認曾出此言;趙家賢又指被告當時以普通話叫「光復台灣」,而當時大部分人疑曾高叫「光復香港」。張官補充陪審團須就此考慮被告當時是否神智不清,在場時是否屬異見,如被告「腦海一片空白」,能否說出上述說話。
陪審團亦須考慮各事主的傷勢是否嚴重,包括事主溫浩倫的腹部及背部被刺傷,曾陷入昏迷狀態,須送到深切治療部治療及插喉治理;其妻梁碧琪背部亦被插5刀。至於趙家賢的部分左耳被咬甩,無法成功駁回。
張官強調3項蓄意傷人罪定罪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有意圖令3名事主身受重傷,如答案為否,則改為考慮被告如沒有飲酒是否知悉其行為會使人或可能使人受某程度損傷,如答案為肯定,則須裁定被告傷人罪成。陪審團另須肯定被告蓄意或罔顧行事,令梁瑩瑩受傷,方能裁定被告普通襲擊罪成。張官最後重申於傷人及普通襲擊罪中,被告醉酒自招,並非辯護理由。
張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2022年2月9日判刑及聽取求情,期間為4名事主即溫浩倫、梁碧琪、趙家賢及梁瑩瑩,索取心理學家報告;以及為被告陳真索取心理學家及精神科報告,被告期間還押。惟張官明言將會判囚,更謂:「(判囚)時間都唔短,老實講。」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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