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過去2年專責為反修例示威案被告辯護的私人執業大律師郭憬憲,今年5月被高院法官潘敏琦直斥扭曲理解判詞,在未能完全掌握判詞的真正意思下,堅稱自己隻字不漏地重複判詞的內容,破壞了法庭與大律師之間恒久以來建立的誠信關係,形容是「極其可悲的現象」。據《星島日報》今日(2日)報道,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收到相關投訴,經過逾半年的調查後,兼任公會副主席的民主黨創黨成員沈士文表示,公會認為「未有足夠證據」指證郭憬憲是「明知而欺騙或誤導法庭,違反專業失德」,故決定毋須把該投訴交由公會的紀律審裁組召開研訊,但公會已向郭憬憲發出書面建議,提醒他在庭上必須作出準確陳詞內容,切勿重犯。
據報道,潘官曾斥責郭大狀的陳述不盡不實,誤導原審裁判官在別無選擇地判處簽保守行為,郭雖然解釋字眼不同是意會後的精華,但潘官強調郭大狀資歷非淺,如郭不能辨識對判詞的理解,便應就自己的理解能力深切反省。潘官當時又強調「若代表大狀只着眼當事人的福祉而犧牲法律公義並非一名法律從業員應有的操守,誤導法庭的行為違反專業操守和失德,程度嚴重的話實與欺詐無異。」
紀律委員會主席沈士文回覆投訴人時則指出,「公會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郭大狀是明知而欺騙或誤導法庭的專業失德,故決定毋須將該投訴轉介紀律審裁小組召開研訊,但公會已書面向郭大狀作出建議,提醒他必須向法庭作出準確的陳詞,不應再破壞法庭與大律師之間的信任。」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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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98****49
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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