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11時許,警方接獲西九龍裁判法院報警,指發現可疑信件,警方及消防到場調查後,疏散大樓內部分人,無人受傷。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戒備,消防派出多架消防車及救護車到場,其中包括危害物質處理車。警員封鎖法院大樓3層,禁止進出,至於4樓的3個法庭均已上鎖。
有在大廈3樓辦公室工作的人士表示,今早有同事收到粉末信件,警方到場疏散約30名3樓人士至地面,登記個人資料,並獲確認沒有接觸粉末後,便可離開。
另外,沙田裁判法院今早大約同一時間亦接獲可疑信件。司法機構宣布,因應突發事故,西九龍裁判法院登記處及會計部,以及沙田裁判法院登記處、會計部及執達主任辦事處,一度暫停開放,已於下午2時30分重開。兩個法院的法庭聆訊及其他法庭服務不受影響。
據知,西九龍裁判法院的粉末信件,收件人為區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她於上周四(11日)同樣接獲可疑粉末信,案件列作刑事恐嚇,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消息指,今早西九龍裁判法院的文員打開信件,發現信件的內容與上次可疑信相似,信上寫有粗言穢語,另有一小信封裝有白色粉末。另外,沙田裁判法院的可疑信件,收信人則為裁判官彭亮廷。
律政司發聲明指,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絕不姑息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非法惡行。任何人以違法的卑劣手法企圖影響法官審理案件,特區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保障司法工作妥善執行以及社會安寧。律政司強調,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 根據《基本法》第85條,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律師會譴責一切恐嚇司法機構的行為。恐嚇司法機構人員不單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更對法治和司法獨立這些社會基石造成威脅,必須立即停止。律師會敦促各方尊重法治和法官維護法治的憲制角色,並呼籲任何人如對法庭的判決不滿,應根據法律程序提出上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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