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Lunch哥」的示威常客李國永,去年多次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示威,3度被票控違反「限聚令」,3宗傳票案件今日(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一併處理。被告就其中一宗去年4月的案件認罪,辯方求情稱當時限聚令仍是新事物,被告未必能很快掌握新法律的要求,承諾不會再犯。
裁判官莫子聰認為,被告為了政治訴求而不理防疫措施,行為有嚴重性,下令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批准他以現金2000元保釋,但莫官重申,所有可能的刑罰都在考慮之列。
19歲被告李國永承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4月28日,在中環IFC L1層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IFC和你Sing」活動,商場內有超過20人聚集,有人呼叫口號及展示政治標語,警員聞訊後到場並設立封鎖線,惟被告在內共6人未有離去,結果遭票控。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只有17歲,患過度活躍症、自閉症、讀寫及社交障礙。他今年考完文憑試,成績未如理想,現正自修準備重考。被告案發時是初犯,辯方指現場只有10多人和平示威,維持約10分鐘,除觸犯限聚令外沒有違法行為。當警方警告他們後,6人已經聽從指示散開及執拾物品,只是沒有離開,留下「分組傾偈」。
李國永另被控於2020年9月4日,在中環IFC1樓中庭,無合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他否認此控罪,排期明年2月10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日,控方將傳召8名證人及播放約17分鐘的片段。
餘下的控罪則指,他於2020年5月8日,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P1層1100至1103店舖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此案另外兩名同為18歲的被告為紀竣曦及張晉僖,排定明年1月24日開審,預計審期3日,控方將傳召5名證人,及播放2段影片。
圖片來源: 星島日報、Lunch哥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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