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拘捕2男1女,涉嫌於互聯網轉發帖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3人獲准保釋候查。是該條例修訂後,首次有人被廉署引用新罪行拘捕。
廉署強調,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棄保潛逃「走佬」去澳洲的國安通緝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早前在社交網站貼文呼籲港人在立法會選舉投白票以反制是次選舉,並叫人轉載帖文。許智峯靠害發噏風後,昨晚才再發文呼籲公眾,停止在社交媒體轉載有關帖文。
被捕的兩男一女,年齡介乎29歲至65歲,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廉署於行動中檢走數部手提電話,3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廉署表示,案件調查進行中,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調查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任何人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20萬元。
圖片來源: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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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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