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早前拒絕校方獨立註冊要求,上月7日宣布解散,屬下多個組織網站亦悉數關閉。有學生向中大學生會司法委員會(司委會)申請覆核尋求推翻解散決定。司委會周日(7日)晚頒下所謂判案書聲稱,學生會代表會或學生會聯席會議解散學生會的宣告違憲並且無效,同時宣布中大學生會聯席會議應重啟學生會職務。
中大學生報昨日(8日)發文,指裁決變相肯定學生會仍然運作,否定了校方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的合法性;建議仍然存在的學生組織與校方溝通,提出重建學生會的具體時間表。中大校方則稱知悉裁決,強調為確保各學生組織繼續有效運作,建議他們可考慮向學生事務處登記,或自行註冊,作為過渡性安排。
中大校方又強調從無「脅逼」學生代表,或向其「施壓」要求辭職或解散其組織運作,並稱一直致力確保學生代表在校園生活中發揮其積極角色,前提是相關組織依法進行註冊,表明會繼續就上述安排與學生代表保持溝通並提供協助。校方續稱,學生會於10月7日宣布解散後,一直與各學生代表緊密溝通,列舉稱過去1個月舉行了5次會面,與逾百名不同學生組織代表交待及討論安排。
中大學生會屬下的司法委員會號稱為中大學生會最高司法機構,負責處理所有學生會內的爭議。
另一方面,浸會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因應校方早前宣布不再為學生會代收會費,公布自行繳交會費安排,呼籲全體學生明天起,到校內繳付124至190元會費,若無法收取足夠會費,學生會或會停擺繼而解散。學生會臨委會又指,未有繳交會費的學生,將不能以會員價購買福利合作社商品,並無法成為任何學生會轄下學會的幹事及基本會員。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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