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表今日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正研究立法禁止「族內歧視」,建議賦權平機會在無受屈人的情況下,可以主動展開調查和蒐證,強調有清晰標準介定是否屬於違例,不擔心會被指為「以言入罪」。
朱敏健指,相關條例會是雙向,即既禁止港人歧視內地人,亦禁止內地人歧視港人。普通法的定罪元素包括行為、思想,動機與有否意識作出行動,若說出的言語帶有歧視性、有騷擾性及中傷性,其行動已符合定罪元素,如有人無意識去歧視或騷擾別人,則不會入罪。
另外,他表示,平機會已完成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初步報告,目前正內部傳閱報告及研究文稿,有共識後會諮詢持份者團體,目前未決定是否再做公眾諮詢。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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