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多名相關人士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案件昨(21日)在西九龍法院作預審,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均有保釋申請,並完成陳詞,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罷陳詞後,今日(22日)除批准3人保釋外,稱會同等對待同案所有被告,其餘兩人也獲准保釋。
5名被告依次為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5人涉違反《國安法實施細則》,指5人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幹事或管理者或協助管理的人士,獲根據條例送達通知,但沒有遵從該通知的規定
不過鄒幸彤及梁錦威不滿部分保釋條件,稱寧願撤保,陳多偉也同樣對保釋條件有保留,但未有提出撤回保釋。羅德泉就表示是否簽署保釋條件,由各被告自行決定。鄒幸彤在本案獲批保釋,由於另有案件需繼續還柙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5日作第二次預審。
5人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居住在報稱地址,若住址有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警署;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分別以1,000至10,000元現金擔保。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梁錦威Facebook、大公報、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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