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6月12日反修例集會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在金鐘正義路驅散示威者期間,多次推撞向已表明身份的商業電台記者,其中一名速龍小隊人員向涉事記者呼喝「記你老母」。該記者事後作出投訴。事隔逾兩年,投訴警察課完成調查,裁定涉及一名警員不禮貌的投訴有足夠可靠證據,列作證明屬實,將作適當跟進。
至於記者投訴遭警員以警棍毆打,警方指由於影片未能詳細紀錄事件或顯示相關警務人員的身份,審視警方紀錄後,也未能確定被投訴人的身份,有關指控被列作無法追查。另外,涉及特別戰術小隊不恰當地驅散的投訴,則被列為「並無過錯」。
另外,在前年7月的沙田衝突中,商台記者投訴有警員向其面部噴胡椒噴劑,以及以盾牌遮檔拍攝和推撞,又被喝罵「搞亂社會」等,投訴警察課裁定有關濫用職權、行為不當、粗魯無禮和疏忽職守的指控,全部被列為「並無過錯」。投訴警察課解釋,當晚有暴力示威者聚集,環境混亂,有必要施放胡椒噴劑,亦已勸喻記者離開;而沒有禮貌和行為不當指控,則列為「無法證實」和「無法追查」。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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