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20日九龍非法遊行演變成激烈衝突事件,23歲男子被警員目睹向行車路拋擲磚頭,今日(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使用蒙面物品及公眾妨擾兩罪。裁判官鄭念慈聽取求情後,先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陳滙濱承認於前年10月20日在九龍佐敦道近渡船街交界,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黑色口罩,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份,以及在車輛行車道上扔磚頭,對公眾造成滋擾。
案情指,當日民陣申辦的遊行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但仍有示威者按既定路線行走,部分人士在路面設置路障。身穿黑衫黑褲的被告,現身於佐敦道及渡船街交界,被警員目睹正往行車路拋擲磚頭。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及錄影會面中,分別承認因「不滿政府」及「覺得政府不合理」而犯案。
鄭官聽取陳詞後指,鑑於被告的年紀,會先為他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至於被告原另被控的非法集結罪,則由法庭存檔。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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