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至今50年的中大學生會日前宣布解散,中大校方其後回應指,對學生會決定主動解散感遺憾,指學生事務處將處理過往學生會負責的服務,以減少影響。不過中大學生會架構內的《中大學生報》於周四(7日)發表聲明,澄清指聯席會議通過的議案只是全體代表請辭,中大學生會是「停止運作」,並非「解散」,認為議案與學生會及校方聲明內容有出入。
《中大學生報》表示,通過的議案是指在全體代表辭職下,代表會無法發揮其在學生會內最高立法、監察及民意代表機構的角色,因此學生會「無法運作」。他們又指,「停止運作」代表學生會現為架空狀態,即架構仍然存在,因此校方沒有干預學生會事務的權利,更不可能取締學生會的角色。
《中大學生報》續指,解散學生會關乎全體中大學生利益,應由全體投票決定;《會章》亦無任何有關解散學生會正當程序的條文,認為中大學生在如此重大、影響自身利益的事宜上,應有表達意見及決策的權利。
原圖:港人講地、中大學生報fb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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