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經過約10個小時的辯論,昨晚以75票支持、11票反對、兩票棄權,三讀通過《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案》,授權內政部長發布指示,要求個人或機構助查和對付敵意資訊宣傳,當局也可將個人或組織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要求他們披露與外國實體的關係等。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稱,法案旨在防止外國勢力通過敵意宣傳或本地代理人干預新加坡內政,應對涉及國家安全和主權的嚴重威脅,以確保新加坡繼續按自己方式治理和生活。
《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案》授權內政部長向社交媒體平台、網站經營者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等發布指示,協助當局調查和對付源自國外的敵意資訊宣傳。與此同時,直接參與該國政治的個人與組織都將列為具政治影響力的人,這包括政黨、擔任政治職務者、議員、國會領袖和國會反對黨領袖等。其他個人與組織的活動若涉及政治目的,也可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的人。這些個人與組織須遵守的義務包括披露與外國實體的關係,並申報取得的1萬元或以上捐款。
尚穆根說,法案已在應對外來干預和防止政府濫權之間取得了最佳平衡。他說,顛覆其他國家的行為自古存在,但互聯網是更強大的干預媒介,各國也積極發展這方面的攻防能力,一些國家甚至已把它視為海陸空軍力之外的第四種作戰手段。
尚穆根強調,新法案不是要限制新加坡人與外國人的正常往來。只要往來是公開透明,而不是企圖操縱政治輿論或損害公共利益,按照新法案是受允許的,學術界和商界都是如此。
圖片來源:中新社、K Shanmugam Sc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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