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1日香港多處出現示威集結,屯門爆發警民衝突,3名青年涉嫌在場衝擊警方防線被捕,被控暴動、非法集結、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3人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昨天(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當日負責指揮的警司作供時提到有警員被人淋潑腐蝕性液體,警司一度哽咽。
3名被告依次為葉浩軒(20歲,髮型師助理)、冼翰天(21歲)及劉昌鵬(21歲)。葉被控暴動、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3罪,冼和劉同被控非法集結罪。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但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審理。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0月1日下午,有大批穿黑衣的示威者在屯門大會堂外聚集。警方驅散示威者。劉和冼衝向警方時被制服。
其後多人向警方投擲雜物,當警員制服一名女示威者時,葉用雨傘擲中一名警員,令警員的左手手背擦傷,然後葉拿着手杖形狀物體衝前,擊打該警員的左肩及腹部,最後葉被警員成功制服。
時任新界北衝鋒隊、警司陳榮作供時表示,當日下午2時許,警方在文娛廣場上拘捕多人,將疑犯帶返大會堂內。示威者追擊警方,過程中陳的右眼角被打爆、左膝受傷,亦有警員被人淋潑腐蝕性液體,其後示威者將大會堂的側門玻璃打破,陳擔心示威者會進入大會堂內搶犯,於是要求增援,不久其他警方小隊到場驅散示威者。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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