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今日書面回覆立法會口頭質詢時指,截至今年7月為止,有31名牽涉2019年反修例案件的人士被通緝,並有24人未有按擔保條件向警方報到;另有3名於2016年旺角騷亂的被拘捕人士,未出席法庭聆訊而被法庭通緝。局方強烈譴責任何支持及包庇逃犯的人,認為潛逃的人士以「流亡」為藉口,是羞恥、虛偽和膽怯的行為,同時強調所有被通緝以及檢控的人潛離香港均屬逃犯,警方必定循不同途徑追查逃犯下落,追究其刑事責任。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由於民陣沒有社團登記,又未有按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資金來源等資料,所以警方現正以涉嫌違反《社團條例》下的相關罪行,積極跟進已宣布解散的民陣。至於民陣在反修例風波期間,曾多次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同樣會繼續調查相關案件。
鄧炳強指,民陣有成員辭任甚至解散,都不影響警方的調查,「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所涉的刑責不會因解散而被抹走」。
對於民建聯議員黃定光擔心一些反中亂港組織或會化整為零,以其他名義潛藏在各行業中,鄧炳強就表示,當局會繼續留意相關情況,並必然會檢視相關的《公司條例》及《社團條例》。鄧又指,現時《刑事罪行條例》有針對煽動行為,而政府在23條立法時,會積極考慮是否需要優化相關罪行優化及包括在23條中。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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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acp4711@yahoo.com.hk
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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