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正研究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當年的立法建議不足以應對近年的情況,認為當中可以加入防範間諜等行為。他又透露,正研究修改《社團條例》,包括加入更多類似《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
鄧炳強指出,現在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最適當時機,而立法是要填補《港區國安法》未能涵蓋的領域,包括在反修例風波期間出現的間諜行為,「有很多物資,譬如頭盔,比我們的漂亮,而且免費派發;很有組織性地,很多港鐵站有免費單程車票派。凡此種種,有很多一些國家級組織行為存在。」
對比《港區國安法》,有人形容當年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相對寬鬆,將來立法會否「加辣」?鄧炳強認為,距離2003年那一次立法,已經有17年之久,如今應草擬一個能有效應對過往兩年事情的法例,修補法律空隙或灰色地帶,否則法律便會有空隙。
過去數月,有團體代表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多個團體陸續解散,連串執法行動是否暫告一段落?鄧炳強形容,過去行動是針對「大老虎」,社會現時相對平靜,但不能掉以輕心,包括會研究如何修改《社團條例》。
對於支聯會決定解散,被問及市民日後參加所謂「六四集會」會否違法時,鄧炳強強調《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均保障市民集會、表達意見的權利,但也要視乎情況,相關人士的行為和意圖是否「反動」,有否作出顛覆政府、政權的行為,因為這是任何文明社會都不接受的。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政府新聞處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85298****49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