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1日有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其中14人被控暴動罪,劉頴匡、鄒家成等4名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其中劉頴匡表示打算認罪,其餘3人則擬不認罪。法庭已排期於2023年5月29日開審案件,期間劉頴匡繼續還押,其他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另透露,劉頴匡原另被控的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將會由控方申請留檔法庭,不繼續起訴。
今天提堂的4名被告,分別為劉頴匡(26歲)、范俊文(28歲)、鄒家成(24歲)及林錦均(25歲)。他們連同另外10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林錦均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於同日同地損壞立法會綜合大樓。除鄒家成及林錦均外,其餘12人另被控於同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除本案外,鄒家成和劉頴匡亦因涉民主派「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劉現時正在還押,而鄒則於今年6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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