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實施細則》中 「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日(15日)下午到西九龍法院覆核上周五法庭拒絕她保釋的決定,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表示控罪表面上有充足基礎,沒有充足理由相信鄒不會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拒絕其保釋。鄒保留8日後提出保釋覆核的權利,並於9月24日再訊。
辯方另申請解除案件傳媒報道保釋程序內容的限制,又指擔心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才決定是否解除限制,會令公眾認為對方有篩選,為人詬病。
羅官在聽取陳詞後,認為辯方提出的論述,涉及對部分事項的詮釋及理解,將是正審期間爭議的一部分。他提到案件毫無疑問會引起廣大關注,若批准解除報道限制,必然會在社會上引起很多不同意見及討論,在未審訊前已對審訊的關鍵部分作出討論、發表意見,並非涉及司法利益,所以否決解除限制。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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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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