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男女前年10月闖入葵涌一間連鎖零售店「優品360」大肆破壞,當場被警員拘捕。4名同校女學生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罪,分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感化24個月。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上訴庭3名法官潘敏琦、張慧玲及李運騰今日聽罷陳詞後,認為原審裁判官原則性犯錯,判刑過輕,決定撤銷本來的刑罰,下令將4名答辯人還押至下月7日重新判刑,為她們索取更生中心報告後重新判刑。
4名答辯人依次為陳佩瑩(18歲)、曾梓嫣(18歲)、陳的胞妹(16歲)及黃斯曼(19歲)。控方案情指,4人案發日連同多人衝入新都會廣場的優品360內破壞。原審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在判刑時批評4人行為無法無天,但考慮到各人年齡及報告正面,除16歲少女被判感化令外,其餘3人均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各賠償1134.5港元。
律政司代表今日指,事發當日是高危日子,而答辯人是有計劃行動,她們的行為更有機會令他人效法,或引起其他政見不同人士不滿並引發衝突。本案案情嚴重,威脅公眾秩序,判刑應具阻嚇及懲罰性,拘留式刑罰才是恰當,惟原審裁判官卻過分着重更生元素。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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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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