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引述消息報道,不會爭取下一屆連任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向逾千名會員發出通告,竟倡議下一屆公會主席可獲發每月5萬元薪酬,即年薪為60萬元,引來不少成員非議。
夏博義聲稱過往擔任主席的經驗表明,即使於新冠肺炎期間,主席雖然沒有代表公會赴海外參加各種活動,主席的職務也佔用個人非常多的時間。報道又指,由於公會目前有大量盈餘,財務上發放薪酬的方案可行,因此大律師公會有意批准提案,促使更多潛在候選人接受公會主席一職。
相關提議亦引起反對聲音,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接受《星島》訪問時指出,很多公職都是沒有酬金的,擔任公職,其實是一種榮譽。擔任公會主席,證明獲選者得到會內大部分人的信任及支持。她又說,任何人士如果因為沒有酬金支取,便不願意擔任公會主席,這根本對廣大成員來說,不但完全沒有損失,更加是一個天大喜訊;始終,服務會員的公職,是絕不應該與任何金錢利益掛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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