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昨日召開記者會,公然表明不會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任何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否認該組織為「外國代理人」。支聯會今日表示,明日將到灣仔警察總部,向警務處長蕭澤頤遞交信件,回應國安處要求常委提交資料和相關證明。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表示,信件只是回信,並非要向國安處提交資料。
警方早前運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五的權力,要求支聯會最遲明日提交會員、財務和活動等資料,並解說「外國及台灣政治性組織代理人」的法律定義 ,即一個團體如受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外國的指使、監督、甚至收受外國金錢上的資助,而該團體又在香港為提供金錢或監督、指使的組織而行事,該團體就是一個外國政治性組織在香港的代理人。
支聯會昨批評國安處未有交代理據,認為國安處錯誤引用法例,因此不會應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
圖片來源:大公報、楊潤雄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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