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向支聯會董事發信,指根據《港區國安法》,要求他們提交資料。支聯會常委今早召開記者會,表明不會向警方國安處提交任何資料。警方回應指,留意到有團體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強調任何人士和團體不遵從要求, 警方必定依法跟進。
警方表示,警方國安處今年8月25日,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 向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提交資料。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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