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反修例示威,20歲紋身學徒馬斯諾,在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以膠圍欄堵路,被警方拘捕。他早前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原定今日(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惟報告顯示被告曾有毒癮,裁判官鄧少雄同意先索取其戒毒所報告並押後判刑至9月24日。
辯方引述教導所、勞教中心等報告內容,指被告自19年8月開始每週2至3次吸食大麻,亦確認他於本案期間曾吸食1次大麻,惟他醉心於紋身後已遠離毒品,建議判處短期監禁。鄧官表示被告有毒癮紀錄,故將案件押後並索取其戒毒所報告。
被告20歲紋身學徒馬斯諾於前年11月2日,在香港中環龍和道近愛丁堡廣場,與其他不明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即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同案27歲保險從業員郭映聰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處8星期監禁。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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