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有示威者於中大二號橋向吐露港公路投擲雜物及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後當場拘捕5名中大生。5人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3日)於西九龍法院審理,5人均被裁定暴動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名成立,其中2名四年級生另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
5名被告依次為劉晉旭(21歲)、護理系四年級生符凱晴(21歲)、三年級生高梓斌(21歲)、二年級生陳歷釋(18歲)及四年級生許貽顓(20歲)。5人同被裁定前年11月11日在香港中文大學賽馬會研究生宿舍一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期間使用蒙面物品包括防毒面罩等。符與許另被裁定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螺絲批、一個金屬鎚子頭及一把士巴拿,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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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
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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