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媒《立場新聞》報道,「黃店」瓏門冰室(龍門冰室)沙田分店,被告發去年底無牌經營,食環署其後多次前往巡查,發現冰室仍繼續無牌營運,於是票控兩項無牌經營食肆罪。負責人張俊傑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被罰款9,000元。
控方表示,涉案公司過往有7次同類紀錄,已在2021年1月28日獲發食肆牌照。張求情時稱,疫情已令其經營困難,希望法庭可以輕判。暫委裁判官黃向戎考慮兩罪相差僅8天,地點又相同,於是判處罰款合共9000元,並勒令兩周內繳清。
傳罪控罪指,有人告發指稱,龍門餐飲有限公司於2020年12月17日至翌年1月13日及21日,在沙田大涌橋路20-30號河畔花園地下19-20號舖,無牌經營食肆。
龍門冰室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宣布「退出」黃色經濟圈,老闆張俊傑今年初曾遭沙田分店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一個月租金及差餉,涉款約23.1萬元。
圖片來源:瓏門冰室Facebook、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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