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底離職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早前向司法機構申請擔任高院原訟庭法官,但因今日受青年企圖販毒「白坐牢」事件影響,梁卓然「做官」心願或被推遲,報道指梁可能以「暫委法官」形式在高院「試坐」。
梁卓然早於十年前亦曾向司法機構申請擔任區域法院法官,但最終未有成功,直至他離任刑事檢控專員後,再次向司法機構提出高院法官的申請。根據法例,所有法官均須要經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現年45歲的梁卓然1992年在港取得律師資格,1995年加入政府,1998年成為大律師。2012年,梁晉升為副刑事檢控專員,2015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18年正式升任刑檢專員,後於2020年辭任刑事檢控專員職務。根據規定他須「過冷河」6個月。
原圖: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acp4711@yahoo.com.hk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