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9.5萬名會員的教協本月10日宣布解散,根據會章須經三分之二或以上全體會員不記名投票通過,即至少要6.3萬人投票同意,才可解散。教協上周五(20日) 發出通告,稱將於本周六(28日)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先修改會章,大幅降低通過解散教協的門檻,然後投票解散教協。對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直言「嘩!問題來了」,質疑有關安排是剝奪教協會員的「民主權利」。
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稱,教協召開的,不是特別會員(本來說有投票權的7.5萬人)大會,而是特別會員代表(3千人)大會,也就是說,在解散教協這個重大存亡問題上,廣大會員將被褫奪民主權利,「被代表」投票。他最後還揶揄說:「教協講民主,如果你認真,就是錯了。」
根據教協的通告,是次會議需要通過修改會章決議,原文為「第二十條解散:一、 本會必須有全體合格會員三份之二或以上以秘密投票表示同意方得解散。」 修改動議則是「第二十條解散:一、本會必須於會員代表大會或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出席合格會員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以秘密投票表示同意方得解散。」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教協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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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3年前+85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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