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之一的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周四(19日)在高等法院提堂時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情更揭發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是幕後主腦及金主,但有份涉案的Mark Simon及「重光團體」分別回應事件,企圖卸責。
身處台灣的Mark Simon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認識陳梓華,但從未見過李宇軒,更反指李宇軒及陳梓華提出有關的指控,是因為控方向他們施壓以換減刑所致。至於「重光團隊」更發聲明,指案件是政府打壓「異見」所為,以兩人於國安法實施前的活動作為部分起訴證據,公然違反國安法不設追溯期的條文。
然而,根據控方案情,黎智英等人犯案分工清晰,黎智英為最高指揮及負責財政支援,其助手Mark Simon負責匯報執行。兩人透過陳梓華則為中間人傳達指示,李宇軒與劉祖迪擔任前線人物,負責運作「重光團隊」進行國際游說「唱衰」中國及香港。Mark Simon聲稱未曾與李宇軒見面,但就可以洗脫嫌疑嗎?
控方案情又指,有關反中亂港活動其實橫跨國安法生效前後,其犯罪行為甚有連續性,包括包括前年6至8月,李宇軒等人按黎智英指示成立「重光團隊」,並展開3次國際宣傳,在多國報章譴責內地、港府及香港警察。而國安法生效後,「重光團隊」仍繼續請求外國制裁工作,包括去信捷克、葡萄牙及愛爾蘭促終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圖片來源:重光團隊網站截圖、大公報、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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