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律師助理陳梓華協助下偷渡離港,兩人亦涉串謀黎智英、「攬炒巴」劉祖迪等人,勾結外國勢力,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等罪,案件今(19日)在高等法院答辯,並由國安法指定高院法官李運騰處理。兩人分別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同意案情,李官裁定二人罪成,案件押後至2022年1月3日上午10時進行提訊,兩人須還押侯訊。
30歲被告李宇軒、29歲被告陳梓華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協助罪犯罪。李宇軒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
控方讀出案情,指兩名被告,即李宇軒及陳梓華,及已流亡人士、綽號「攬炒巴」的劉祖廸,為組織「SWHK」(Stand with Hong Kong,重光團隊)的召集人,他們請求外國對香港及中央政府進行制裁,案情直指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為背後的主腦及金主,是最高級別的指揮者。
控方指陳梓華透過別人介紹結識了黎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試圖接近黎智英。黎及Mark Simon都非常積極地支持國際宣傳活動,他們正計劃派人進行。結果陳將此訊息傳遞給被告李宇軒,李同意與其他積極分子一起組織這場運動。
控方又指,兩被告為支付出版費,與其他積極分子組織了三次眾籌活動,分別籌集了700萬港元、30萬英鎊(約300萬港元)和183萬美元(約1440萬港元)。黎與Mark Simon非常支持這些國際宣傳活動。尤其是在第一次國際宣傳之後,Mark Simon告訴陳梓華稱,黎智英和他對這次活動的結果非常滿意,他們將通過提供資金支持、網絡和媒體來支持任何與國際宣傳有關的活動。
黎智英和Mark Simon還通過以下方式協助宣傳活動:分別免費在《蘋果日報》的標題上報道其活動,以宣傳「重光團隊」;和允許劉在宣傳中自由使用《蘋果日報》的版權照片。除宣傳活動外,第二次和第三次眾籌籌得的款項亦用作「重光團隊」營運開支及遊說要求外國干預的工作,例如組織公眾遊行或集會、聘請英國顧問等。
原圖:大公報、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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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acp4711@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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