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廣州發生境外輸入關聯的本土新冠疫情,其後得到控制。據廣東紀委監委網站通報,在疫情發生和處置過程中,暴露出廣州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問題。經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廣州市紀委監委疫情防控問責聯合調查組進行深入調查。在查清事實、釐清責任的基礎上,對20名領導幹部嚴肅問責。
被問責的官員中,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志英被予以誡勉處理,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黎明被予以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而負責衞生工作的市衞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黃光烈則被免職,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除他之外,還有多位衞生系統的官員被處以嚴重警告、撤銷黨內、政務職務等處分。
另外,最先爆疫的荔灣區,區委書記陳小華,副書記、區長畢銳明被免職,另有多名該區官員幹部被給予撤銷黨務和政務等處分。
原圖:新華社、廣州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acp4711@yahoo.com.hk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