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有人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聚集、燒衣紙及以鐳射筆四處照射,3名男子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其中一名27歲後台工作者早前承認控罪,今天(8月1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主任裁判官錢禮判處即時監禁5個月。
被告鍾濠全承認於2019年8月9日,在黃大仙東頭村道及沙田坳道交界,與陳銘浚、禢蔚彥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及管有2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文傑(21歲、學生)及洪英展(22歲、學生)則否認非法集結罪,案件已排期於10月13日開審。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2019年時局非比尋常,公眾秩序持續受阻,暴力不斷升溫,不過本案中僅有人燒衣紙及照射鐳射筆,被告的2支鐳射筆在是褲袋被搜出,當時並無開啟,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當日曾經使用過涉案鐳射筆,加上被告一早認罪,相信他有悔意,最終判被告合共監禁5個月。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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