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昨日(10日)突宣布決定解散,會長馮偉華表示,未來會按會章及相關法例,處理解散安排,包括遣散共200位教協員工。馮偉華還稱,教協亦會變賣會方擁有的物業,支付各項遣散費及還款所需費用,妥善之後的餘款將「善待」員工。
但此番決定卻引起社會質疑,翻查資料,根據教協章程20條,解散首先需要全體合格會員3分之2或以上秘密投票表示同意方可解散,按教協有9.5萬名會員,即需要有6.3萬名會員投票支持。教協作出的解散決定是否經過徵詢過會員的意見?有無足夠的會員支持解散決定?
財政方面,作為全港最大單一行業工會,教協目前會員人數多達9.5萬人,過去5年該會每年收入均超過3億元,更擁有近億元的不動產。根據教協公布的2020年度周年財報,截至2020年12月31日,該會非流動資產淨值達8,100萬元,該會於旺角好望角大廈和中僑大廈,以及銅鑼灣永德大廈均有自置物業。近期教協更斥資6,000萬元,購入新蒲崗萬廸廣場3個商業單位。據《星島日報》估算,教協所持有的自置物業市值已高達4.28億元。
章程規定若決定解散,須還清一切合法債項,餘款則由合格會員均分,或依照會員代表大會決定處理。如此多的資產教協會如何處理?處理的情況又是否透明化?諸多疑團仍需教協向社會交代清楚。
原圖:港人講地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85290****11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