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6月10日通過新的《反外國制裁法》,以應對美國政府近年多次粗暴制裁中央和香港有關官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8日)發表網誌,外國所謂「制裁」只是「單邊強制措施」,不但與國際法和聯合國的框架相違背,最重要的是違反了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面對外國施加的單邊強制措施,中國有權採取反制措施。她強調,《反外國制裁法》為實施和執行反制措施提供法律基礎,充實作為反擊外國單邊脅迫、干涉和長臂管轄權的法律「工具箱」,體現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的堅定意志。
鄭若驊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新的《反外國制裁法》是全國性法律,而且採取反制措施完全屬於外交事務,依《基本法》第18條,列入附件三在香港特區實施,是最自然、最恰當的方法,而有關決定最終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後作出。
她表示,中國訂立《反外國制裁法》是為了反制國際法下所禁止的單邊強制措施。《反外國制裁法》的制訂不單合法、合理和公平,而且符合上述國際法委員會的《條款草案》就反制措施所列出的要求。對於有人就《反外國制裁法》的影響表示關注,她指出應該反問,別國為何干預中國行使國家主權訂立國家安全法;為何有國家可以聯手向其他國家實施單邊強制措施,訂立「長臂法」企圖執行國際法不容許的行為而無需承擔後果。
鄭若驊又稱,實施單邊強制措施的國家,應該遭譴責、受國際社會關注,又指一些反中亂港分子曾不斷無恥地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包括香港,行為令人不齒,愛國愛港的人絕不會作出這些卑鄙劣行。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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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光榮,我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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