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男生於前年11月11日「全民三罷」示威期間,在筲箕灣愛秩序灣遊樂場公廁外被搜出士巴拿及燒烤鉗等,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他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劉綺雲強調本案案情嚴重,被告與多名黑衣人一起出現在案發地點,更管有多項涉案物品,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劉官引述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家人關係良好,孝順父母,自小參與多項課外活動及服務,包括少年警訊及童軍,更曾獲記優點嘉許。雖然他2019年受當時社會環境影響,惟最終仍順利入讀心儀學科,案發後深感後悔,希望將來仍可實現夢想任職教師,將功補過。
不過劉官強調,被告攜帶的武器嚴重影響公眾秩序,判刑須具阻嚇性並阻止犯人再犯案,故判入更生中心較社會服務令是更合適的決定。
報稱居於紀律部隊宿舍的被告周智宏,被控於前年11月11日,在筲箕灣愛秩序灣遊樂場公廁外,管有一個士巴拿、一把燒烤鉗、一包索帶及一卷膠帶。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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