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29日銅鑼灣發生示威,一名廚師被指參與其中,並以行山杖揮向警員頭部,其後更被揭發身攜鐳射筆、噴漆及對講機。該廚師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4罪,今天(30日)被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囚33個月及罰款2000元。
22歲被告李昇俊,報稱任職酒店廚師。他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共4項罪名。
許官判刑時指暴動是嚴重罪行,當日雖有大批人聚集,但案件非早有預謀,加上規模及人數不屬嚴重暴動,示威者和警員對峙期間,警員並無舉旗,反映示威者行為沒有嚴重威脅,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帶領或煽動其他人參與。許官又稱,相信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及關心香港,卻用錯方法表達,為此要付上沉重代價。考慮到被告已有反省及被捕後承受壓力等,最後決定判其入獄33個月。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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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吟
3年前龙一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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