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廚師被指去年4月向灣仔警察總部發匿名信,內容大概為準備將38枚土製炸彈,放置在全港九各區,若警方未能在指定時間找到炸彈,將於24小時內「撳掣」。他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被判處入獄22個月。
51歲被告王紹明,被控於2020年4月21日將其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香港有38枚炸彈。據控方透露,警方總部於去年4月23日收到一封匿名信,信內表示準備在港九新界放置38枚土製炸彈,又聲言自己有遙控器在手,要警察在指定時間內尋獲炸彈,否則在24小時內按下遙控,使「成班警察玩完」。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只因喝醉酒而犯案,認為這只是「惡作劇」。不過法官李慶年在判刑時指,以「惡作劇」來形容被告的作為,是淡化了其行為的嚴重性。李官又稱,被告是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指被告經過深思熟慮及早有預謀,且針對警方作案,企圖令警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壓,行為非常危險和嚴重,一旦輕判易造成模倣效應,故判刑必須具阻嚇性。
圖片來源:大公報、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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