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以違反《港區國安法》,落案起訴《蘋果日報》4名前高層,包括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副社長陳沛敏、筆名「盧峯」的前主筆馮偉光和筆名「李平」的前主筆楊清奇。4人被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22日)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期間4人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
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主理,控方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蘇官應部分傳媒申請,批准傳媒報道保釋程序中被告提出的保釋條件,其餘原有限制則保留。羅天瑋在庭上反對眾被告保釋,並申請押後案件至9月30日再訊,他指案中有大批電子器材有待法證化驗,包括97個項目,其中有電腦、伺服器及電話,另有25箱文件近1000個項目,亦需檢驗部分個人及機構財務資料。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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